防水沒做好 修了5年繼續漏
“房子裝修好入住不到一年,發現窗沿漏水,開發商和物業修了幾次都沒解決問題。”
業主介紹說,房子是2003年交付裝修的,使用不到一年,就發現主臥朝南窗戶接合處有水。“當時覺得挺奇怪,外面裝有雨篷,這個地方不該有水進來。”王先生擔心墻壁漏水,馬上通知了物業查看。
物業馬上派來一名工作人員。該工作人員用玻璃膠將接縫處糊了一下,王先生以為問題解決了。沒想到,接下來的幾年,“只要下雨,尤其是刮南風的情況下,這里就仍然有水流出來。”
物業和開發商的工作人員一共來修理過4次,卻始終沒有徹底解決。“最后一次修理是2008年,開發商找來四五個工人,他們用水泥把窗沿和墻壁抹了一遍。”王先生回憶說,那次之后沒再出現漏水,直到今年7月,妻子換窗簾的時候發現,墻上起了大塊墻皮,顏色泛黃。
從防水處理手法上看,開發商一直在采用治標不治本的方法來做防水,對防水是極其的不重視,以至于造成了業主的損失,開發商有不可推卸的責任。
相關法律規定,如果由于業主使用不當造成的房屋問題,超過保修年限,應該由業主自己承擔責任。但是,如果房子自交付就存在質量缺陷,那是房子本身的問題,只要還在使用期限內,開發商就應該負責修復或者賠償。
雷邦仕家庭防水專家建議開發商應充分重視起來,給業主徹底解決好這個問題。處理方法上,首先應該把窗沿和墻體之間前的填充物全部清理掉,然后使用雷邦仕的堵漏王或者管口灌漿料等抗收縮、微膨脹類的防水材料,做窗沿的堵漏、錨固材料,等材料完全自然風干后,再使用雷邦仕通用型或者柔軟型的防水涂料,在滲漏的區域涂刷一遍,并適當擴大涂刷的范圍。等防水涂料干固后,用水管噴灑防水層,確定再沒有滲漏后,就用水泥砂漿涂抹一層防水層的保護層,就可以萬無一失了。